经陕西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,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陕西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:
本科第一批:文史类548分,理工类 503分;本科第二批:文史类492分,理工类 452分;本科第三批:文史类387分,理工类 342分;高职(专科):文史类273分,理工类 256分。
艺术(文)文化课本科分数线 320 分,专科分数线 191分;艺术(理)文化课本科分数线 294 分,专科分数线 179分。美术类、编导类、播音类专业课统考本、专科分数线和省内院校其他艺术类专业课联考分数线,在专业课统考、联考之后已经公布,考生可登录“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”查询。非美术、编导、播音类的省外院校专业课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划定。
体育类文化课本科分数线 286 分,专业课统考分数线 73分。专科计划在本科录取结束后顺延录取。
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综合类本科分数线 310 分,专科分数线 100 分。
来源:陕西省考试院